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最近更新
点击排行

 
    当前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  
融资性担保 设部际联席监管
发布时间:2010-07-28 15:52:48  来源:本站  点击量:658

     中国政府网昨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指出,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化解融资担保风险,国务院决定,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同时明确地方相应的监管职责。

联席会议由银监会牵头,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银监会,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省(区、市)政府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要求,确定相应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本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关闭和日常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已设立的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由地方负责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


广元市广信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 Reserved   广公网备510802040005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