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5日,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担保融资。
该办法旨在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担保融资。办法中明确“融资”主要指公司向金融机构间接融资的行为,直接融资不适用;“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在融资事项审批方面,依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以及单笔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比例,分别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担保融资。同时,申请融资时需提交包含融资机构、金额、用途、还款来源等内容的报告,申请技改或固定资产贷款还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外提供担保方面,公司要掌握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如企业法人资格、经营和财务状况、反担保能力等担保融资。对于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在审批上,不同情形的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
在执行和风险管理上,经批准后的融资或担保事项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备案,逾期未签则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审批担保融资。被担保债务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等情况,需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核。同时,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融资资金使用和担保债务风险的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要对重要担保事项进行审计。
公司还需按规定履行融资及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全体董事要对违规融资和担保承担连带责任,违规担保要及时披露并改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担保融资。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