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新莱洁净:发布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多项担保金额审批权限:担保融资

2025年8月25日,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担保融资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与投资者权益担保融资。在融资方面,主要针对公司向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如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等,直接融资不适用。融资审批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权限,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比10%以下由董事长审批;20%以下由董事会审批;超过20%则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申请融资时需提交包含融资机构、金额、用途等内容的报告,技改或固定资产贷款还需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外担保方面,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担保融资。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对外担保应要求对方有反担保能力。对外担保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有一定审批权,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需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多种情况。

在执行和风险管理上,融资或担保经批准后由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合同并登记备案,30日内未签合同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审批担保融资。同时,公司需关注融资资金用途、担保时效等,如被担保人情况恶化需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特定情况需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相关人员对知悉的担保信息有保密义务担保融资。此外,董事、管理人员若违规操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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